PG电子官方网站- PG电子试玩- APP下载上海市民政局、市社会团体管理局
2026-01-17PG电子,PG电子官方网站,PG电子试玩,PG电子APP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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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民政局、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对市级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04年度检查的通知
上海市民政局、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对市级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04年度检查的通知
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基金会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(以下简称市社团局)将于20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对各市级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以下合称民间组织)实施2004年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参加网上年检的民间组织,通过市社团局政务网站(以下简称网站http:直接查阅网上年检须知,并按照须知的提示以及《上海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》或《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书》)的要求直接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,并申报。业务主管单位和市社团局在收到《报告书》后,应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,并将有关审核意见反馈在网站上。民间组织可根据以上审核意见修改《报告书》的相关内容。《报告书》在得到业务主管单位和市社团局的“受理”后,民间组织即可打印《报告书》。
基金会的年检工作结合换证工作一并进行,填报社会团体的《报告书》。在填报中,基金会按照换证工作要求,已完成对名称、原始基金、领导班子等调整的,按调整后的情况填写;尚未完成调整的,按调整前情况填写。
(四)业务主管单位按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以及年度检查要求,对民间组织上报的年度检查材料进行审查,提出年度检查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审意见,并在《报告书》上加盖公章,由业务主管单位于2005年5月31日前将年度检查材料转交市社团局。
对年度检查合格的民间组织,市社团局将发出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合格通知书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合格通知书》,并同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。民间组织应及时凭该《通知书》到市社团局办理年度检查合格手续,领回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(副本)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(副本)。
(六)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,于2005年6月30日结束。逾期不接受年度检查的民间组织,市社团局将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,依法予以处罚。
(一)接受年度检查是民间组织应履行的法律义务,也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,各民间组织应认真履行有关年度检查手续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,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。


